我的裸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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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7
乱 伦 - [人性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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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是人类性交活动中最不道德,最为禁忌的一种行为。虽然,自人类存在的那日起,乱伦就一直是人类社会无法避免的“性缺陷”。它的真实和由此展开的社会关系的紊乱,让社会中的人如履薄冰;人们在不敢碰这个话题的同时,它也成了人类社会中最阴暗最混乱的一种性关系。
在今天的世界中,两个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两厢情愿的性关系,已经是不违法犯纪的了。不过,在古代的一些国家里,亲人之间的肉体关系一旦暴露,却会有被砍头的危险。随着宗教势力在西方的解体和现代人的文明意识的提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的性游戏,不再成为法律虎视眈眈的对象。但如果这些乱伦是以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行进行的,那就是性犯罪,和对强奸的惩罚是一样子的;并且如果两个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如果不仅仅是想进行性游戏,还得寸进尺,准备把这种隐秘的罪恶的肮脏的性行为发展成他们长相厮守的“共同生活”(事实上的婚姻或者以爱情的名义同居并养育后代),那么,他们也将受到法律的监禁。没有一个国家充许有血缘关系的人缔结婚姻。
其实乱伦从当初的大逆不道到如今还被许多人宽容和理解,从人类视为洪水猛兽到如今的闭口不言,从以前刑法上的处决到今天的法律的袖手旁观;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乱伦是一种随着社会进步而不断被人们重新认识并被逐渐加以重视的一种性行为。
我国的性学专家李银河也在大庭广众当中高呼:“乱伦是无罪的”。我想,这样的话并没有错。因为时代不同了。乱伦而没有乱伦的结果,那样的乱伦就是无罪的;但如果在没有避孕技术的古代,乱伦后却不幸产生出作孽的果实时,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也就成为乱伦的祸始。可以这么说,现代人对乱伦的支持和宽容,甚至堂而皇之地将这种亲人间的性游戏当作“无罪”之论大加鼓励,那还是基于乱伦只是在性快感上,而不是在生殖上。一旦因为乱伦发生了生殖行为,任何人想以此为自己开脱和辩解,都将是苍白无力,都将将成为社会的恶。
下面是一组关于敌人的资料:
马克思曾经这样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日本的《古事记》中,更有这样的描写:“向他的妹妹伊邪那美命:‘你的身体是怎样长成的?’她回答:‘我的身体已经完全长成了,只是一处没有合在一起。’伊邪那岐命说道:‘我的身体也都长成了,但有一处是多余。我想把我的多余外,塞进你的未合处,生产国土,你看怎样?’伊邪那美命回答说:‘这样很好。’”人类的思想和神话传说相互印证:乱伦曾是人类生存史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中国王室中的乱伦婚在文献记载中不绝如缕。如《左传》有许多儿子在父亲死后娶自己庶母的史实,书中将这种行为称为“丞”或“报”。如卫宣公丞其庶母夷姜(桓公十六年),晋献公丞其庶母齐姜(桓公二十八年),郑文公报其叔母陈妫(宣公三年)。楚王之子黑姜丞其庶母夏姬(成王七年)。还有的甚至娶自己的祖母,如《左传|文公十六年》:宋人奉公子鲍以,因其祖母襄夫人。”也有公媳之间的乱伦,如卫宣公为其子从齐国娶一女,但看到儿媳漂亮,这将她占为已有(桓公十六年)。
南北朝时,南宋孝武帝刘子业是个短命的皇帝,他生于449年,死于465年,只活了17岁,做皇帝不足两年,但他在历史上却以荒淫著称。史料载:“子业幼而狂暴,及即位,残暴淫虐,无所不至,淫其妹山阴公主。”他不仅与山阴公主姐弟乱伦同学为将姑母新蔡长公主留在宫中,更姓改名当小妾。
人类社会对乱伦的极度恐惧,造成了一种文化上的奇观:近亲回避制。在班克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和新赫布里氏人中,男孩从接近青春期不再光着身子到处乱跑开始,就必须回避他的母亲的姐妹,他不能同他们居住在同一间房子里。他可以到他父亲的房子里去要食物,但只要是他的姐妹在里面,就必须离开后才能吃。如果兄妹或姐弟在路上相遇,他们就跑开,或是藏起来。甚至一个男孩子在沙滩上认出她姐妹的脚印,他就不再沿着它们走。反过来女孩子也会这么做。同时,他们还要回避相互的名字。他的母亲更甚,当他取食物时,他母亲将食物放在地上而不是交在他手上。当她对他说话时,就用复数,如“你们过来”,而不是“你过来”。
一个在巴坦布瓦人中工作了九年的天主教传教士,描绘当地的风俗说:“如果儿子或女儿结婚,再者他们已经成年了,那么从儿子或女儿结婚的那一天起,双方的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便再不能与他们在同一个屋顶下面。新娘和新娘的父、母、婶、姨、舅再也不得与新郎新娘握手,或者以别的方式触碰他们。”他们认为这样会导致一种叫做“安迪维德牙雅布克”的极其严重的病。
在东非班图族阿肯巴人中,如果一个青春期的姑娘在路上遇见了她的父亲,当父亲通过时她就得藏起来。她在村里不能走近和坐近父亲,直到父亲告诉她已经安排她嫁给某个男人那天为止。结婚以后,她在任何场合都不再躲避她的父亲。
《圣经》还规定:与继母、儿媳行淫的,将二人一共治死;若娶妻时同娶岳母将三人一起烧死;娶同你同母或异你、异母姐妹的,与姑、姨母、伯叔之妻、兄弟之妻有染的,都要受到重处。
下面是香港“利民康复诊疗院”的男性学医生赖妍彤在其所著《女医生手记》中所记载的两例亲身经历的乱伦病倒。
一件是母子之间的乱伦。男孩叫阿柄,其母是一个单身女工,由于家贫,香港房租贵,所以只租一间房,母子同睡一床。在阿柄15岁其母35岁时,母子发生了乱伦关系。以后每到关夜,阿柄就被母亲弄醒行房。男孩告诉医生,对这件事自己“又惊慌,又不能自制。日子久了,有习惯,觉得很过隐,但第二天又很疲倦。”
即使在今天,乱伦依然很少为人所了解。科学家们往往不得不承认,他们对敌人困惑不解,并且声称它太神秘、太模糊,以至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至少目前的情况便是如此。——(美)怀特
梅色曼(Meiselman)估计在美国每年约有1至200万人发生乱伦。
由于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同,人们对乱伦行为的看法和处置也不同,在一些地方乱伦会受到惩罚,而在另一些地方人们把乱伦不当回事。并不是世界上所有地方都把乱伦看成一种禁忌。例如,马格里·米德发现,阿尔卑斯山区的居民对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不感到大惊小怪。他们倒认为,发生这种事似乎是有点愚蠢,还不如将姐妹送给另一个值得信任和令人喜欢的男人,这样可以得到一门好亲戚。相反,美国的法律是不容许乱伦的,法庭曾经裁决一对夫妇的婚姻无效:这对夫妇是马萨诸塞州的兄妹们,妹妹24岁,她和哥哥分别由两个不同的家庭所收养。
三个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出乱伦的发生率和对乱伦持支持态度的阳性率高得令人吃惊。芬克霍(Finkelhor)报告,在新英格兰学院的调查对象中,1/3的人承认与自己的兄弟姐妹发生过乱伦。西蒙兹(Symonds)、门多查(Mendoza)和哈雷(Harrell)报告,在109位加利福尼亚受访者中,80%的人对于其亲友的乱伦持支持态度。纳尔逊(Nelson)征求过100名美国人(其中40名住在三藩市地区)的意见,25%的妇女,78%的男士对自己的乱伦持肯定态度。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无疑的了;乱伦在古代和现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古代,乱伦是伴随着生殖行为的。而乱伦有罪,对社会影响败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这生殖行为带来的。性和生殖在古代是没办法也没有条件分离开的,因此,古人的性交总是和生殖密不可分。但现代人的生活和思想已经天翻地覆。更有一部分人高举人权的大旗,说要把性娱乐和生殖分开。他们的口号在医学上得到了支持。绝大部分人的乱伦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避孕技术替他们这种为社会不容的性行为提供了保证。而他们之所以敢越雷池,也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放纵的性行为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
就是在今天,仍然有亲人之间的乱伦行为产生了不良后果。德国就有一对离散多年兄妹相聚后过着夫妻生活,并生有儿女。结果被法庭叛有罪,但缓刑的条件是他们两个不能再同居。不幸的是这对贫穷的兄妹又生活在一起,结果法庭将男的收监。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更多的乱伦都是以性伤害的案件出现的。这是乱伦的两个极端。一个极端了发生了生殖行为,另一个极端是一个当事人违背或者不经过另一个当事人的同意、默许而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这两种乱伦行为,都是为社会所不齿的。但基于两个人之间心甘情愿的乱伦,却是被很多人同情,也有不少人愿意身体力行的。在一项德国的电视台的调查中,竟然得出有近一成的德国人有过乱伦的经历的结果。在美国,对乱伦持宽容和支持的人,竟然也为数众多。这也牵涉到了乱伦的立足点的问题。对于不会发生生殖行为,没有强暴成份的乱伦,法律和公众,也没有权力公然干涉。于是,从中也就脱落出一种纯粹的性娱乐。尽管,这种性娱乐,在当前的社会,还是很大逆不道的;但性脱离生殖的时代,原先的性道德,性理论确实已经不太适应这个蓬勃向前发展的社会。这不仅是发生在乱伦上的理论困惑,而对性,人类似乎也到了重新认识的地步。
部分资料摘自《乱伦与禁忌》。
楚云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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