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02

    张丽华,我坚定不移地支持你和余秋雨搞一夜情去 - [众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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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是80后的女作家张丽华,在自己的中国欧享利博客中写《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被新浪好事的编辑推荐,引起极大的反响。博客确实不是自留地,一不小心,你自己的小圈子里的故事,会因为编辑的慧眼独具,而在网民中广为流传。所以,张丽华的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是自己的YY,是自慰式的幻想,也从来没打算去行动。倒是网络的放大,让她切身感受到了这种“畅所欲言”带来的残酷现实。

      我对余秋雨的评价不高。他想和谁交媾,或者谁想和她交媾;我并不在乎。把这种快餐式的交媾美名其曰“一夜情”,想显示自己的文化和优雅;那也是他们个人的绝对的自由。明明只是操B和被操B的关系,非要含蓄成有很多技术含量的一夜情;可见性不仅是爱的延伸,还是生命的解读。要不,中国的欧享利张小姐,为什么,别的男人都不想,只朝思暮想跟余秋雨准备在床上大干一场呢?

      张丽华在《只想和余秋雨一夜情》说“我祈祷,有一天我能遇到余老师,能在一个浪漫温馨的场所,亲口告诉他,我爱他。如果没有别人在场的话,我也会将脸蛋遮起来,低声问他,是不是能和我一夜情?”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张小姐的性,还是基于爱。这不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一夜情,而是爱不能得到后对所痴恋的人的一种性期待。不同地是,一个女子说出这样的话,我们说她是想一夜情,是痴情的一种象征;或者说淫荡骚货的背后,其实是人类扭曲了的婚姻观。假如是男人呢,我们是不是会说他是想强暴?这种性别的不同,思维的转换,确实是大有玄机,值得深究。

      作为一名中国女性,是一直被当成家庭的贞妇来对待的。无性是她必须具备的美德。但女人和男人一样,确实又是性动物;虽然文明的意识和社会的规则约束了这一点,但作为人的本能,它总是要时时“乘机而出”。在我们的国家里,人们总是陶醉于自己的性道德中;就是那些在外面寻花问柳的男人,也会骄傲于自己的老婆在性上对自己家庭作出的“牺牲”。他们不但不同情,不理解,还把这种“牺牲”当成是女人最大的美德,来加以认同。天天见很多中国人喊男女平等,可骨子里,却是对女人极端的鄙视;一旦她们与性挂上了钩,便把他们当成魔鬼的成员,冷嘲热讽,恨不得把她们打入十八层地狱。

      我痛恨这种民族遗留;我痛恨这种愚昧的文化风俗。对于张丽华,我是无条件,坚定不移地支持她的选择。无论是YY还是实践她自己的梦想。她的身体是她的,她的灵魂也是她的;如果连她自己都没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身体,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对她的行为和做法,评头论足呢?我一直想不通,这么大的一个中国,别人连自由性爱的权利都没有;是谁给了我们这个特权呢?法律,还是我们的大汉民族的千百年来留下的传统的性道德?

      当然,一夜情并不能一厢情愿。余秋雨是否是一名合适的一夜情对象,姑且不论。但张丽华的言论自由,还是要大张旗鼓地去支持的。在我们这个华人社会里,自由是有限度的;当某些人,不愿意在这种有限度的自由里,而想“飞翔”出去;她就必然会遭到生活在这个有限度的自由的社会里的人的强烈反对和极端侮骂。所以,这不仅仅是网友的歇斯底里的问题,还是你张丽华是否愿意实现自己人身的最大自由的问题。那些污蔑你,诅咒你的网友,他们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相对有限的社会里。这是他们的自己的选择,而你,刚刚跨出了一大步,但只是勇于说而止于做的阶段;也就是比那些反对你的网友觉醒了一点。你以后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能否以自己的个人意志为标准,还需要你再接再厉。否则,也就是“九十步笑百步”而已。

    图片来源:网络

      延伸阅读:对一夜情事件的总结

               张丽华为何要意淫余秋雨?(图)

            余秋雨不是搞一夜情的最佳人选

            和余秋雨睡觉你就成欧亨利了?

            张丽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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