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4-23

    怀恋一位和我曾经同床共枕的女孩 - [我的裸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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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年少,正值情窦初开的时辰。交朋识友成了自己雄心壮志的第一阶梯;女色还没有在自己的心中牢牢地扎下根。可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异性,就象我从没见过的生物一样,既让我觉得太神秘莫测,又让被她们那光彩夺目的形象和身姿所迷惑。当性感尤物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总是呼息紧张,怦怦心跳。我常常思索自己心跳的缘由;可到了最后,这种思考总会不了了之。

      一次偶然的机会,和一个在酒店上班的女孩困在一张床上。那时候,女人对我来说,象神秘而又遥远的星球,我真的不明白那星球上有着怎么的美丽的风景和迷人的风姿。但她的开放和大胆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我又是从哪里知道一个女孩一定要拒绝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同床共枕呢?我对她的毫无介心和慷慨,表示了极大的感激。或者是她的信任让我作为大男人,有了很自豪的心理。

      她说,她有一个哥哥,她喜欢和她哥哥睡在一张床上。她说这很自然,因为她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兄妹间的相拥而眠。我不是她哥哥,我是一个雄心动物。所以,我和她躺在一张窄小的床上,舌头不时地送出讨她欢心的话,下体却总是勃起又软,软后再勃。表面上是阳光灿烂,暗地里则是波涛云涌。

      直到我知道,我再这样努力下去,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时,我才坦然进入梦乡。那是一个容易疯狂的年龄,也是最易迷失的青春。我想,她是一个好女孩;这种好,是针对中国人的性观念而言。对我来说,她又是坏女孩,因为她明明是可以在愉悦自己的生理器官的同时,也可以让我进入性的极乐世界。可她,却因为她的生活环境和所受的教育,将性享乐排斥在她的生活目的之外。

      她所在的酒店,我知道,很不正经。老板娘“母牛吃嫩草”。很丑又老的她,把我的朋友: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给“霸母硬上”了。店里还有几位小姑娘是经常“友情客串”活动,陪客人跳舞上床什么的。我们那里的酒店都很乱,女孩进去后,没有多久,都白着身子进,黑着身子出。所以,她今后会怎样,确实是一个未知数。

      后来,是一次聚餐。大家酒都喝高了,我将她带到我住的地方。让她躺下时,我心中确实有不轨之念。那只是我的生理上的一种冲动。因为酒意,我无法克制自己。再说,旁边一个醉得不成样的女孩,饱满的乳房,牛仔裤紧绷着坚挺的臀。年轻都不能再年轻的倩影,人见人爱的样子,谁见了不心动?

      黑暗里,手放在她的胸部;觉得还是意犰未尽。又将手移到她的两腿之间。厚厚的牛仔布,让我的手指的感觉反应迟钝。于是,手试着伸进她的裤子里。她的腰带好紧。那种有着处女性质的防御线让我大伤脑筋。因为我怎么也解不开她的腰带。况且她又是一副似醒非醉的样子。无柰之中,我放弃了全面进攻的企图。一只手很顺利的进入她的禁地。那柔软的毛,和湿漉漉的阴道口,不知是汗,还是体液。在接触到她身体上最隐蔽的那一部份时,我的心恍惚进入了时光停滞之中。那种感触,说不清,道不明,但永生难忘。我进入了一个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闯入的圣地;是亵渎吗?是伤害吗?还只是我太自私,只顾自己的感官兴奋和心理体验?其实是很难说明白的。我只清楚一点:我的行为适可而止。所以她应该是“毫发无损”。

      我没有得尽进尺。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就象登山探险一样。我是观光者,不是破坏者。或许也不是这个原因,而只是因为这个姑娘酒醒了。她让我带到离开这儿,回到她的酒店。我向她保证,我不会打她主意的;但她一意孤行。我就同意了她,虽然那是凌晨3点。她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我的手开始是放在她的腰上,后来向下一滑,就落在了她的大腿根。她及时阻止了我的进犯。然后,我又重复了几次这样的进攻;最后都被她的手坚强地阻击了回来。这是芝麻蒜皮的问题;后来的一些天里,我和她谈笑风生。并没有因为彼此之间的存在世俗认为的那种“性骚扰”的行为而留下不愉快的阴影。

      两年后,我再见到她时,她是在一辆摩托车上,很新潮很浪的样子。身边是两个很“流行”的青年。再过一个月,我又见到了她。只是匆忙的一瞥。我认出了她,她也认出了我了吗?她那见到我倏然回避的眼神,让我觉得她还是知道,她的生命中,曾经走过我这样的一个男人。不算好,也不算坏。曾经近距离地抵触过她那宝贵的胴体;也曾拒绝用暴力侵犯她的“性尊严”。

      第二次遇见她是在一家发廊里。两年胶,我经常从那家发廊里经过。这是家很有名的洗头房,主营打飞机和吹箫。那个时候,我在外地长期打拼,很少回家乡。就在那匆匆忙忙的擦光而过的交际中,却让我知道了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当初那个为了在别人眼中有个好印象的女孩已经不存在了。那个曾经为了爱或者为了人们而牺牲自己的性享受的女孩,已经远去了。性器官被她当成了自己赚钱生存的一个工具。我并不想否定她。我也比她强不到哪里去。但她的变化,还是让我很感慨。到底是什么让她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呢?当初的性保守,一尘不染,变成了今天以性为谋生的资本。当中是因为爱情失意吗?我知道有很多女孩都是因为所遇非人,最后才走上“卖淫之路”。她们把自己的行为称为报复。但对于一个不真爱自己的男人,离开她,应该觉得幸运,怎么还会有报复他的愚蠢念头呢?值得吗?这恐怕还是中国人的“贞洁是女人的最宝贵的财富”的思想有关。一旦贞洁没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再也没有好顾忌的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人生。如果你愿意服务于性交易行业,我并不反对同你的行为,我也没有这个反对的权力。但这个女孩的行为,却有种“破罐子破罐”的意思。也就是说,中国人的性,一旦开始出现了“失贞”;接下来,就会因“失贞”上演她们以前怎么也不敢想象的那种悲剧了。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孩。后来的两次相遇,只是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变化无常。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我千辛万苦想朝拜的那个地方,如今只要花几十元人民币,就可以畅游一番。前后的反差之大,令我吹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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