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裸奔史
你所反对的,并不一定是你自己要反对的;你之所以会反对,完全是因为你生存的这个社会中占绝大多数的人都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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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两名匪徒一年抢劫强奸近百起,为何只有四起报案? - [食人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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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今天的社会频道贴出一篇新闻《两名匪徒一年抢劫强奸近百起》 ,引起极大反响。很多网友纷纷讨论这近百起的强奸案为何受害者不愿去派出所报案。评论者的话五花八门;很多的言语都很极端。比如多条评论都是逞口舌之快,要对子犯罪人一杀了之。也有不少网友对女性的忍气吞声,报以冷嘲热讽。其中比较有意思的评论,摘录如下——
手机用户:报不报案都是一样结果,一般人懒得报了。
网友(福建南平):被弄爽了,谁还会说啊.
网友(云南曲靖):这样的事能说出去吗?叫人知道了以后怎么做人。
手机用户:与相关执法人打过交道的人就能理解为什么受害人不报案
手机用户:谁报案呀,要毁了自己的名声
网友(北京):估计被强奸的多数不会报案的。
不报案,谁也不知道。报了案,自己的男友或老公,亲朋,熟人,同事,,,,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不信你去强奸个,看她报案不?这是部分网友的回答。但新浪在编辑这个新闻的标题时是“暗度陈仓”的。其中这百起案件中被强奸的只有12起。如果用12起做标题,这个新闻就会很失败。抢劫案倒是有近百起,可是用这个做标题,同样也会没有“新闻效果”。因为这种达不到级别的“新闻”在国内,是比比皆是。只有近百起和强奸连在一起时,才会夺人眼球。
太变态了,不是说犯罪的人;抢劫近百起的犯人,在中国,多如牛毛;但把十二起强奸案和抢劫案混在一起,“引人注目”,可能也就新浪“独此一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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